在哈佛商學院教授Andrew McAfee所定義的Enterprise2.0中,認為流程管理該
是企業內部用來促進協同作業的自由型態應用軟體系統。但是,這對企業來說,
真的適當嗎?
社群的組成,是由一群具有相同目的的人所構成,但目的多半只有一項。不管是
單車社、電影社,甚至是當初推翻滿清的同盟會,都只有一項目的,其他的目的
都是為了滿足這項目的而生。
但是,企業裡面的部門則略有差異。雖然每個部門都是以公司營運成長為主要目
標,但是每個部門的主要任務卻大不相同。例如:財務部門的目的是開源節流,
而資訊部門則是盡量設置好設備讓應用服務更佳,兩者本身就會起許多衝突。同
時,在員工與企業都有簽訂工作契約的狀況下,沒有權責歸屬及流程架構的完全
自由開放系統,是不符合企業內部使用需求的。
資料來源:[http://cgi.zdnet.com.tw/mrz_blog/?p=91#more-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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